
我們應該要站出來修正國民健康局的健康促進法!
最近國民健康局開始在規劃「健康促進法案」,提倡以「健康」為基本價值的社會發展潮流.....政府認為這是一個基本法,賦予政府以行政作為有效防治肥胖以及各種重要疾病的依據。從上游政策,引導產業在設計產品和服務時,把對消費者的健康那為重要考慮因素。
從政策面規範,讓所有的產業都必須配合,讓市面上的高熱量、高糖和高鈉的垃圾食物可以減少,間接達到國民健康的目標,雖然會有爭議,但也凸顯了「健康」訴求的多個面象。,姑且不論這個法案造成公領域與私領域的衝突(譬如:政府如何定義食物的健康或安全),當這樣的法案如果是健康促進法案的子項目倒是沒問題,但是現這是「健康」促進法案的全部內容,那問題可就大了。
我們都知道健康的定義是「生理、心理與社會的良好狀態(well-being)」,而我們強調的疾病處理模式應該是「生理心理和社會模式(Biopsychosocial model)」,這是在健康理論中最基礎的概念吧!但是,為什麼我們的國民健康局,會推出一個這麼狹隘的健康政策宣示呢?卻沒有對全面性健康的描述多作著墨,僅在生理的健康作努力,以一個全國性的政策而言,是太可惜了一點。
我擔心的是:健康政策領導人,如果都對健康有不全面的解讀,那麼何況其他的醫療專業人員;再者,在21世紀,台灣還推出觀念如此落伍的健康政策,真的很為我們台灣民眾的健康感到憂心阿!
這個健康促進法,真的能為大家帶來真的「健康」概念嗎?我們的問題是格局不夠大.....
【延伸閱讀】
4 意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