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6日

我們需要更專業的醫療記者

在聯合報上有篇民眾投稿,叫做「B肝防疫半吊子 衛署失職」。這讓我覺得,在醫療水準不算差的台灣,在大報的民眾投書中,會看到這樣的文章,還是令人驚訝。
據報導,一名十一歲的孩子,因B肝疫苗失效,導致肝癌過世。

嚴格說來,這是衛生署的重大疏失。因為我們獲得的疫苗常識和衛生署為孩子制訂的疫苗接種表,都沒告訴我們:B肝疫苗抗體有可能失效!

簡單說來,抗體不是免疫力的全部代表。施打完疫苗後,隨著時間的過去,血液內的抗體數目雖然會減少,但疫苗所產生的免疫力,大部分由記憶性的B行淋巴球承載,等到遭遇到真敵人(病毒)時,才會大量製造抗體,而現階段的抗體量,因低於實驗室檢驗的最低偵測值,而檢驗不出來。目前,B型肝炎疫苗有95%的反應率,要針對一般民眾,大規模實施B型肝炎抗體的檢驗,不但不需要也不符合經濟,至於在打完疫苗(三劑)後,還需不要施打追加(booster)的疫苗,目前還沒有共識,譬如在美國,目前不建議追加施打;但在英國就建議5年後多施打一劑。事實上,也本來就有一群屬於在怎麼打也沒有抗體的人(non-responder),如果不是免疫力的問題或洗腎病患,那就是出自於天生的基因型,讓他們不會產生抗體。

其實,我並非要大篇論述有關B型肝炎的相關知識,而是覺得這種因為不了解疫苗實際狀況,然後氣憤媽媽的投書,竟然還可以被刊出來!雖然只是平面媒體的民眾投書,但也可以看得出來,我們的新聞從業人員,對這方面的知識真的少的可憐,所以才讓這種文中出現!我想,在我們強調民眾衛生教育的同時,或許我們需要多培養具有專業背景,且貼近大眾的醫藥記者吧!

2009年7月19日

病歷中文化,不要再走偏啦!

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今天與多位醫師、學者,呼籲行政院衛生署與醫界推動病歷中文化。衛生署官員指出,推動中文病歷需有配套,衛生署會先從統一醫界專業名詞著手。

病歷中文化先從統一醫界專業名詞著手?我認為這是最不重要的部分,統一了中文診斷名,真的能改進醫病關係嗎?應該說是專業名詞白話化還比較實在。

新光醫院的內科加護病房主任洪惠風醫師提到:

....門診時常會聽到病人用台語形容自己的症狀,「語言是很奇妙的,要把完全口語的國語或台語轉換成英文,其實很困難。」對於病人用台語描述的症狀,常常很難找到一個貼切的英文單字去表達,「如果病歷能用中文寫,不但可以寫更多細節,對病情的診斷也會有很大幫助!」

我支持這樣的想法,也認為這是病歷中文化的主要內涵,但這與立法規定診斷寫中文實在是不同的實質內容。說實在話,就算病歷中全部是中文字,非醫療人員其實還是看不懂內容,譬如俗稱的漸凍人,英文診斷名是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(ALS),中文診斷全名是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,民眾俗稱的肝功能GOT/GPT若翻譯成中文,會很繞口~~民眾看了這些中文,只會有看沒有懂!

病歷中文化,不是不可以,只不過先立法統一中文診斷,似乎搞錯了方向!

【延伸閱讀】

2009年7月7日

再談「病歷中文化」

很多時候,問題的討論都會慢慢的只聚集在某些焦點,最近又看到一篇文章,心理慼慼焉。

病歷中文化的議題,雖然沒有繼續發酵,但是還是可以看到醫師們對於這個議題的反應。譬如在「醫聲論壇」中,就有很多醫師對於病歷中文化表示不贊同的看法。情緒上的反應,情有可原,大多的醫師也都認為「病歷中文化」不等同於可以改善「醫病關係」,我在《病歷中文化的三兩事》一文中,也曾經引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發言人—藤西華在聯合報上的投稿,說明此關係。

但還是有個觀點,是大部分的討論沒有注意到的,想利用這篇文章作個提醒。首先,我們再討論病歷中文化,是在目前我們醫師都使用英文病歷書寫多年,所以要改變這樣的狀況,當然茲事體大,不是像「翻譯」這麼簡單的事。從這點出發,很多醫師都認為有些名詞用中文描述往往會失真,譬如有人提到:
有些名詞用中文描述往往會失真:如rigidity與spasticity, 中文該如何翻較貼切?
也有醫師提到:
我們不會強硬地死守非英文不可的這個默契
至少精神科的病歷就是用中文寫的
因為精神病患者的想法跟舉止往往很難用英文傳神地表達出來
我自己在寫病歷時也會三不五時冒出中文
有時是懶有時則是礙於英文能力不足實在不知道要怎麼翻
假若英文是醫生之間在觸及專業領域時的溝通語言
目的在降低交流時的困擾與模糊地帶
請問外人憑什麼來干涉我們呢?

這指出什麼問題呢?我們的母語不是英文,而語言這一種生活、歷史與文化經驗的綜合表現,所以在「專業領域」溝通時,譬如診斷、徵候(這邊指的是作理學檢查)或實驗室檢查的結果,用英文表現,不但無誤,而且又快速,但是一旦涉及「人」的部份,譬如阿公、阿嬤在訴說疼痛、不舒服的症狀(symptoms)時,英文這個外國語言就變得很拗口,很不實用!

台灣醫學的進步,有一定的水準,但似乎沒有把屬於俗民的用語,正式變成我們病歷記載的內容,因為我們認為病人的語言不是專業,而我們就是要把不專業的內容轉化成醫療用的專業客觀語言。所以,我們發展出屬於我們自己的台灣式英文病歷,其實這也沒啥不好,只不過現在醫院裡,又大行其道的因應評鑑而開病歷檢討會,討論英文病歷怎麼寫,從英文的慣用語法、文法等等,都是檢討內容,一併都要比照最標準寫法。如果要回頭呼應,病歷是專業間溝通平台,這麼的作法,一點道理都沒有。

至於有些醫師提到中英文藥名時,這麼說:
目前使用普遍的降膽固醇藥物Lipitor,不是很多人都知道叫做「立普妥」嗎
我就不知道
我也是...
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

身為開處分的醫師,要了解atorvastatin,叫做lipitor,也叫做力普妥,本來就是應該的,因為要叫民眾記住藥的英文學名或商品名,實在是強人所難,不應該把這部份混為一談。

總之,在寫病歷時,要用英文紀錄病人主訴的不舒服症狀,最難也最不貼切,硬是把病人的不舒服症狀,用我們侷促彆腳的英文,內容只是變得更可笑,這是我在書寫病歷的最大困擾。我仍然不反對病歷中文化,但也很喜歡現在我們的診斷、實驗室和檢查項目結果繼續維持原樣,因為客觀描述內容,很清楚與絕對。只是,我們是應該好好思考病歷中文化,應該是怎樣的實質內容才是最有意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