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許多民眾因回診看報告被收取看診費,而怨聲載道。在媒體上的報導,弄成好像醫院和醫生是斂財單位和騙子一樣,這當中實在有許多誤解需要澄清。
首先,醫師的價值本來就不僅於「開藥」,醫師同時也是個專業的諮詢者,其實跟有法律問題時,找律師諮詢是類似的道理。所以,不開藥但是聽取解釋報告,本來也是專業服務的部份,沒什麼好爭議的。但,醫療服務又跟法律諮詢服務不太一樣,醫療服務不是以「時」計費,民眾若是覺得看檢查結果,既沒拿藥、時間又短,自然會產生為什麼要付費的困惑。
檢查或檢驗,目的在於輔助診斷,配合病患的主訴和理學檢查(醫師對病患所作的聽診、叩診和觸診等)後,做出下一步動作。所以,下一步可能是三個月後再檢查,不同種類的檢查或治療等等,所以結果的判斷雖然重要,但只是其中一個階段,後來的處置才是醫師與病患要一起面對的。楊志良署長說得好:「...診療不一定要開處方才叫診療,所有的諮詢這花醫師時間調病歷等等,這當然需要掛號」,把這樣的內涵解釋的還挺適切的。
所以,如果民眾要求來電或甚至E-mail來信告知檢查結果,這樣不是不行,但如果變成通則,絕非病患之福,還是交給專業人員判斷才是。然而,這些反應還是提醒醫界,要好好經營醫病關係,為什麼聽完報告,病患不是大鬆一口氣,感謝老天爺一切沒事,和謝謝醫師的幫忙,和安排後許的追蹤或治療。我們不能否認:醫療也具有服務業的特質,如何讓客戶滿意,人際互動永遠是很一個很重要的因素。
總而言之,看到這樣的新聞,當然會覺得有點生氣,但同時也要鼓勵並提醒自己要注重與病患的互動:同時,也希望民眾就醫時,也能有正確的就醫態度,切勿把醫療當成儀器檢查的結果正常與否的縮影而已,要創造雙贏,是雙邊要一起努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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