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買保險,合約一定要看清楚,高雄市就發生一起保險公司拒絕給付一名罹癌患者的醫療住院費用,讓家屬相當生氣,一狀告上法院. 壓低帽沿,陳太太真的很無奈,因為罹患癌症的老公,就在幾天前過世,現在不僅要面對喪夫之痛,還要面臨保險公司老公十年前購買癌症險,卻不給付老公生前住進安寧病房的醫療費用. 保險公司強調安寧病房是消極性治療,而防癌險合約當中,他們只付積極性醫療費用,這讓醫師,消保官接連開罵. 看來民眾購買保險,合約得要看清楚,以免未來理賠時徒增不必要的爭議,也能確保自己權益。
這狀況最近在病房我也曾經遇到,特地上網做了功課,發現原來這問題就已經討論過,而衛生署早在幾年前就已經發文解釋過,內容如下:
根據行政院衛生署93年10月22日的署授國字第0930301271、0930301272號解釋函文中早已認定:「安寧療護(含住院及居家)所提供的服務,係為癌症治療不可或缺的一環,不應排除於癌症治療外。
我想,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:安寧療護所提供的服務,是癌症治療不可或缺的一環,使整個安寧緩和療護的主要核心和重點,在醫療科技進步,各式化學藥物、標把治療盛行的現在,大家對於如何「早期」發現癌症、早期治療,和最新的防癌、治癌科技的關心,遠大於如何面對生命末期的坦然和心安。這就像人類面對自然,總是強調人定勝天、要拼才會贏的心態一樣,雪山隧道再難,也打通了;西藏鐵路,即使血跡斑斑,現在仍是主要的觀光景點;杜拜在沙漠中,蓋起全球唯一的八星級帆船飯店,多少的例子告訴我們,現代的科技和人類的雄心壯志,可以再逆境中揚帆勝利,扭轉情勢。是沒錯,但很多時候,我們忽略了大自然的反撲力量,擋不住的土石流,全毀的廬山溫泉,或是隨時岌岌可危的危橋,都是大自然對我們最強烈的懲罰和抗議。
所以呢?關於人命一條,我們可是積極到不行的地步,直到最後一刻,才肯面對安寧療護,彷彿安寧療護是癌症末期的最後一站;是抗癌失敗後,治療失敗的傷痛和撫慰人心的替代措施。是病人這麼想?家屬這麼認為?還是醫師也這麼作呢?社會大眾把安寧療護,當作抗癌失敗後的收場,是一種消極的「處理」,連治療都稱不上,所以,醫療保險不想給付,家屬害怕接觸,醫療人員也不認為安寧療護有什麼專業,但這只是面對生命末期病人時,集體不知手措的焦慮和逃避罷了。
現代很多疾病都治不好,糖尿病、高血壓、心臟衰竭,都可治療(treatable),但無法治癒(Curable);如果把過敏姓體質、異位性皮膚炎、許多的自體免疫疾病等等,也都是無法治愈的「絕症」,但是只要碰觸到死亡,似乎就不是現在輝煌發達的醫學科技,應該要處理面對的問題,也不是「積極治療」。什麼是積極呢?在安寧病房,我們最關心的就是病人要不要,想不想,即使一瓶點滴、一隻靜脈留置針、一次的抽血檢查或鼻胃管放置,都是再商言商,反覆推敲益處和壞處,然後才做決定;所有的團隊人員,包括心理師、宗教師和護理師、志工,都盡情所能讓病人善終,哪怕他們再多受點苦、多點疼,難道這不是「積極性」治療嗎?還有,誰說安慰,情緒支持,心願完成,都不算治療?非打打針吃藥、抽血插管子才算醫療行為?我想,安寧病房,大概是全醫院最積極的團隊了吧!
抱怨這麼多,我只是想要告訴大家:住安寧病房,保險公司不可以拒絕給付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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